2011年度日照市广播电视节目奖
评奖工作通知
各县广播电视台、开发区新闻中心、日照港电视站、市台各有关部门:
2011年度日照市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,拟于2月中旬举行。为确保评奖工作科学、规范、公正、合理,发挥评奖对提高节目质量,提高宣传水平的促进作用,本次评选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评奖规定进行,并将产生参评山东广播影视大奖的作品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奖项目、基本要求及参评指标
1、广播新闻奖下设项目:
(1)短消息:时间在1分30秒以内(含1分30秒)。
(2)长消息:时间在1分30秒至4分钟之间(含4分钟)。
(3)系列(连续)报道:每集5分钟以内(含5分钟),报送首、中、尾三集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
(4)评论:时间在8分钟以内(含8分钟)。
(5)专题:时间在15分钟以内(含15分钟)。
(6)新闻现场直播:参评节目必须是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,集现场报道、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于一体的新闻节目。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,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/3。时长不限,送开头1小时及结尾5分钟完整节目,审听30分钟,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(约1000字)。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、报告会、文艺演出、工程庆典、剪彩仪式、活动开幕式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。
2、广播社教节目奖下设项目:
(1)对象性节目:以目标受众为特定收听群体的节目。包括少儿节目、青年节目、妇女节目、老年节目、残疾人节目等。体裁不限,时间不限,审听15分钟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
(2)公众性节目:以社会某一领域、某一方面为报道内容,面向多层次听众广播的节目。包括经济、农业、科技、军事、法制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节目。体裁不限,时间不限,审听15分钟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
(3)知识性节目: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旨的节目。包括理论节目、教学节目、经济科技知识讲座等方面的节目。体裁不限,时间不限,审听15分钟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
(4)特别节目:指大型综合性节目、特别节目、系列节目、纪念性或战役式宣传报道。时间在30分钟以上(含30分钟),审听30分钟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
3、广播外宣奖下设项目:
(1)新闻节目:包括外宣中的消息、时政报道、评论、系列(连续)报道及实况直播等。
(2)专题节目:包括专稿、特别节目、对象节目和寄送节目。
4、电视新闻奖下设项目:
(1)短消息:要求同广播短消息。
(2)长消息:要求同广播长消息。
(3)系列(连续)报道:要求同广播系列(连续)报道。
(4)评论:时间在15分钟以内(含15分钟)。
(5)专题:时间在20分钟以内(含20分钟)。
(6)现场直播:要求同广播新闻奖现场直播。
5、电视社教节目奖下设项目:
(1)短纪录片:时间在15分钟以内(含15分钟)。
(2)长纪录片:时间在15—50分钟之间(含50分钟)。
上述两项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1—2集节目。总长度不超过各自最高时限。
(3)专题片:50分钟以内(含50分钟)。
指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1—2集节目。
(4)系列片:3集以上大型系列纪录片或专题片,或50分钟以上纪录片和专题片。限选送3集,须是系列片的1、2集和末集。
(5)特别节目:45分钟以上(含45分钟)。
指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庆典、公益活动、益智节目、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。
6、电视外宣奖下设项目:
(1)新闻节目:包括短消息、长消息、系列(连续)报道和特别报道。特别报道含现场直播,指非固定、非常规的报道。其他各项要求同前。
(2)专题节目:短篇报道5分钟—15分钟,中篇报道15分钟—30分钟,长篇报道30分钟以上,系列报道3集以上(含3集)。附全部文字材料。
(3)对外栏目:指固定的开办一年以上的日常栏目。
7、广播电视文艺奖下设项目:
(1)音乐节目:形式不限,时间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。
(2)文学节目:要求同上。
(3)戏曲.曲艺节目: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,戏曲故事、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(含60分钟),可分上下集;曲艺节目形式不限,时间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。
(4)长篇连播:含中、长篇小说、传记文学、纪实文学、报告文学或中、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。选送2集,每集时间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。
(5)综艺节目:包括专题、板块、文艺晚会等。时间不限,附完整文字材料。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。
8、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下设项目:
(1) 广播播音作品 (2)电视播音作品
(3) 广播主持作品 (4)电视主持作品
9、报刊新闻、专稿奖下设项目:
(1)消息:1000字以内。
(2)评论:报纸1500字以内,期刊2000字以内。
(3)通讯:含人物通讯和事件通讯两类,报纸3000字以内。
(4)报纸刊面:指要闻版的总体布局设计。
参评作品一律报送原件一份,其它为原件复印件,不得报送打印件。
10、导视、广告类节目:
(1)电视导视类:包括导视类节目和形象包装片。导视类节目不超过3分钟,形象包装片不超过1分钟。
(2)广告类:包括广播电视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。作品长度不超过1分钟。
11、优秀栏目奖:
(1) 广播新闻类优秀栏目奖(时间不限,新闻内容栏目)。
(2) 栏目需开办一年以上,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。从今年起,特别强调节目编排形式的创新。
要求报送文字材料:①栏目介绍及年度工作总结(500字左右,含栏目创办时间、所在频率及首播时段、定位和创新、安全播出等内容);②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、满意度排名等;③送选年度播出的10个选题;④上、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文字稿。
录音材料:上、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录音带;该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奖其他奖项的评选。
注:申报此奖项者须同时提供文字材料和录音材料,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淘汰。
(2)广播社教类优秀栏目奖(时间不限,社教内容栏目)。
栏目需开办一年以上,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,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、版块节目及其他挂牌节目。
其他要求同广播新闻类优秀栏目奖
(3)电视新闻类优秀栏目奖。
报送要求参照广播新闻类优秀栏目奖。
(4)电视社教类优秀栏目奖(时间不限,社教内容栏目)。
栏目开办一年以上,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,由
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或杂志型节目。
该栏目不受理未体现主持人贯穿意图或没有杂志风格,记录片或专题片项目。其他要求参照广播新闻类优秀栏目奖。
二、参评作品分配数额
市台广播事业中心10件,广告类5件。
市台新闻·综合频道8件。
市台科教·都市频道8件。
市台公共·影视频道5件
市台广告中心5件。
广电传媒公司3件。
东港站3件。
岚山站3件。
广播电视报5件。
莒县台12件,其中新闻类5件,社教类3件,导视广告类4件。
五莲台10件,其中新闻类4件,社教类2件,导视广告类4件。
日照港站2件。
开发区新闻中心2件。
另外:①播音与主持作品不具体分配名额,由各单位(部室)选送代表本单位(部室)年度最高水平的作品1—3件参评;②“优秀栏目奖”是和省“十佳栏目奖”对应设立的,目的之一是为向上级推荐参评作品,各单位(部室)可根据自身实际推报,不具体分配名额。
三、有关事项
1、本届评奖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
2、各参评单位请认真打印《参评节目推荐表》,每个参评节目文字材料前附推荐表1份。均以印刷体填写。举例如下(与省评奖要求对应,不再另行通知):
(1)奖项名称为:日照市广播电视节目奖 电视新闻(或××××)项
(2)参评项目为:短消息(系列片、广播播音等)
(3)作品长度为×时×分×秒
(4)刊播栏目: 栏目
(5)刊播时间: 年 月 日
(6)作品标题:××××××
(7)主创人员及其分工:(所填人员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排列)
(8)《参评节目推荐表》统一用A4纸打印,字体为宋体。
3、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中确定的参评数额报送参评节目。
4、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报送本节目奖中的其他奖项。
5、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、作品时间长度,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、时间超长等情况,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6、参评作品要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收集报送,并详细列出参评项目、节目名称、播出时间、节目长度、汇总目录,部门负责人签字送市台总编室。
四、对参评节目的要求
1、广播作品刻录成CD,电视作品刻录成DVD,同类节目可归类刻录一张光盘。要保证音量适当,画面清晰,在普通CD机和DVD机上可以播放。
2、每类作品报送光盘1份,盘面注明参评单位、节目名称、时间长度。文字材料一式10份。
3、每参评单位报送作品参评目录1份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ztvzbs@126.com。
4、严格按照评奖条例规定填写主创人员,作者次序按贡献大小排列,并请认真核实姓名,用字必须准确无误。
(1)新闻消息类、播音主持作品、广播评论主创不超过2人;
(2)社教类作品不超过4人;
(3)电视系列片、系列(连续)报道、栏目不超过6人;
(4)大型现场直播不超过8人;
(5)广告导视类作品不超过3人;
(6)报刊类不超过2人
(7)其它各项作品为2—4人。
3、从严掌握送评作品的截稿日期,逾期不报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评奖期间不允许临时撤换作品,不受理插送的任何作品。截稿日期为2012年2月10日,评奖时间另行通知。参评作品每件需交参评费200元。
4、以上事宜如不清楚,请与市台总编室联系,电话:8802106(外线)、2021(内线)。
附: 1、 《2011年度日照市广播电视节目奖推荐表》
2、 《参评作品目录表》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